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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8263708J/202400560
文  号
来 源
云岭乡
公开日期
2024-03-25
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25 09:35     浏览次数: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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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期,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等文明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广大党团青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和身边人员宣传护林防火工作,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以实际行动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村民群众进行文明祭祀。

四、遵守法律规定,减少火灾隐患。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一切火源上山,一旦发现他人在森林防火区内有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进行劝诫,并立即向各村委会、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0887-8546119)、云岭乡人民政府(0887-8546098)报告。

建设绿色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祀。

 

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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