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等冬春季常用药物的安全、有效和可及。近一周,我局联合辖区内公安部门环食药侦支队联合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执法检查,相关股室及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各自开展,有序推进,全面排查,最大限度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紧紧围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任务要求,深化“药剑”联合行动,以乡镇卫生院、单体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养生馆等为重点场所,以疫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冬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用药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以祖传秘方或特效药及民族药等名义违法配置和销售非法制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1月25日至31日,联合环食药侦支队4次,我局共出动12名执法人员,共检查29家药店、4家诊所、4家卫生院、1家美团站点、90家化妆品经营店、5个集贸市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对酒店未索取洗发水检验报告书、诊所、药店与供货商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到期、美团未定期对入驻商户定期审核资质及产品信息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聚集监管部门、经营者、群众的力量,把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