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德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治县工作和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的根本遵循。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创新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统筹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有序开展,研究制定《德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各股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更强烈的责任、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确保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三)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德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研究审议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面落实民主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集体讨论率为100%,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事项,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形式全部公开。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共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德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学法计划》,明确了年度重点学法任务,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作为普法的重点。
一年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推进管理、保障、服务的思想根基和工作方式还不够牢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够有力有效;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有关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和广度深度不够等。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机关事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能,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切入点,以完善配套制度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谋划工作的能力;继续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会前学法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培树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等形式,组织全局持续加大公共法律知识和机关事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贯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营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以现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为依据,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国家《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进程,探索提升立法层级,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法规的权威性、强制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着力强化执规意识,把执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好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职能,强化现行有效法规规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支持鼓励工作人员、局聘法律顾问通过法治化实践,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等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