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整治现场及周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根除使用排风扇等无净化功能的油烟排放设备,根据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要求,根据“先县城、后乡镇”的原则,食品股派出执法人员配合该单位先对升平镇餐饮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力求不放过一家餐饮店、烧烤店、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逐户逐家查看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力求不放过一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
6月6日至今,共排查餐饮单位145家,其中发现102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设备未达到《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相关规定要求,共下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问题整改通知单》102份,要求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限期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限期内未安装的,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次检查由局食品股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一步,我股室将继续配合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做好餐饮单位油烟设备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后续检查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