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德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德检行公建【2022】1号)文件要求,在局领导高度重视下,针对检察建议书内容,进行了研究、分析,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查缺补漏,并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商户专项检查行动。

我局联合德钦县烟草公司开展了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人,执法车辆2张。重点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的超市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为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商户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不向未成年销售烟制品的明显标识、商户有无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上级禁止和国家命令淘汰商品、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截止2022年4月22日,我局总计检查了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商户27家,包括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其中我局发现在奔子栏二小周边一家餐饮单位内发现6条非烟,并现场收缴。最后统一制作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烟、酒、彩票的标识,同时要求商户将标识张贴与经营场所内显眼位置。与商户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重点向商户责任人告知不得向未成年销售烟、酒,若发现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