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上工作部署,根据《德钦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德钦县司法局进一步落实清河行动常态化工作,充分利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以“河畅水清迎节庆”为主题开展清河行动。
6月29日,临近“七一建党节”我局作为联系部门,到奔子栏集镇供水工程开展巡河、清河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重点结合近日出现持续降雨的情况,严格巡查水位线及河岸状况,提前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集中整治奔子栏镇集镇供水工程河道内、河两岸的垃圾、杂草、漂浮物、淤泥等污染物,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加强水质、河岸的清洁度。
此次“河长清河”专项行动,一是压实我局监管检查责任,切实在重要节点做好“河长清河”各项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清河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带着问题、带着目的巡河,及时解决发现、解决问题,做好专项清理整治。二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德钦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并利用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营造关爱、珍惜、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号召群众,团结力量,共同保护河湖健康。三是将“清河行动”作为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培育健康、绿色生活方式。
德钦县司法局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