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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550P/202100206
文  号
2021年第17期
来 源
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1-12-16
清明节前开展河长清河行动(2021年第17期)
发布时间:2021-12-16 16:49     浏览次数: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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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州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根据全省美丽河湖建设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及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通知,河长牵头组织开展奔子栏集镇供水工程段“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确保清河任务落到实处。

4月1日,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结合目前水位较低的水况,开展“清河行动”。对奔子栏集镇供水工程河道内、河岸的生活垃圾、杂草、漂浮物等进行清理,把可燃性垃圾当场焚烧处理。经过半天的劳动,完成清理河道工作,保障河道供水健康。

此次“河长清河”专项行动,一是广泛营造关爱、珍惜、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确实改善了奔子栏供水集镇周边环境卫生和河道水质安全。二是进一步落实了“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统筹落实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清河任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河长制整治工作,倡导全民参与、持之以恒推进河长制工作,将河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深入化,细致化,不断促进生态宜居人居环境。


德钦县司法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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