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德钦县在用气瓶的监督管理,杜绝不法分子将本应报废的液化石油气瓶翻新后销售到农村、乡镇充装使用。按照州局“铁拳”行动要求,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年10月12日对德钦县销售液化石油气的德钦县建筑安装物资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
到目前为止该公司自有瓶500个,托管瓶4000余,此次督导重点检查了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超期气瓶定期检验送检或报废、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总体而言,目前德钦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规范经营情况整体良好,但没有使用国家明确要求的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对一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负责人强调要严格落实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瓶装液化气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