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7号)、《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函》(云农能〔2021〕1号)、《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20〕9号)文件要求,我站编制全面的实施方案,经过省、州两级评审通过,将实施德钦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按照实施方案,2021年7月19号,秸秆利用设备总计11套已到达奔子栏镇,介于项目实施点比较分散,经汇报局办以后,计划分两个点下货,霞若乡、羊拉乡的3套在奔子栏卸,佛山乡、升平镇、云岭乡的8套在德钦县升平镇卸货。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迪庆州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中心、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德钦县农村环境与能源服务站及奔子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设备发放仪式。在仪式上县局及州农环站的领导对个项目实施点的负责人提出了相关要求,强调秸秆利用对农村环境工作的重要行,要提高认识,对农机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也提出了要求。

7月20日至7月23日,我站工作人员配合厂家技术人员逐步到全县11个项目实施点进行设备调试及设备使用操作培训工作,确保安装一套就培训到位一套,技术人员详细的介绍设备的操作流程、秸秆加工后的储藏方法、饲料喂养的方法等相关的培训任务。项目实施点负责人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认真学习,按照技术人员的要求现场亲手操作,基本掌握了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本次共计发放草料揉丝机11台、草料打捆机11台、网绳11套、包装膜110卷、打气泵11、闸刀开关11个、电线110米。
在安装设备同时根据《德钦县2021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对发放设备地区进行秸秆焚烧监督检查及秸秆禁烧加强综合利用宣传,经过向农户问询、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秸秆焚烧检查,经查所有设备发放地都不存在秸秆焚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