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审计局《维西县2013年至2015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维审﹝2019﹞50号、维审报﹝2019﹞53号)审计意见,我镇高度重视县审计局审计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站所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反馈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截至目前,《维西县2013年至2015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中反馈应整改问题1条正在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馈主要问题
审计反馈问题:叶枝镇在2014年度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中存在账务核算不清的问题,叶枝镇提供2014年度项目实施换名册实际支出数为1173170元,会计账反映支出1086500元,剩余86670元无法查明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经叶枝镇人民政府比对核查,叶枝镇2014年退牧还草工程一共实施了棚圈建设户数120户,每户中央补助资金为3000元,一共360000元,退化草原补播建设面积为3720亩,中央每亩补助资金20元,一共74400元,人工饲草地建设1500亩,中央每亩补助资金160元,合计240000元,三项合计674400元。兑现农户总资金为674400。2013年至2014年实际兑付农户1173170元。因叶枝镇人民政府缺乏会计人员,时任工作人员将几项资金列入同一个会计项目,在支出时相互挤占项目资金。现原经办人员已调离,核查比对工作量大,我镇正安排财务人员检查会计账务、会计原件,查明原因后将及时调整会计账务,做到账实相符。预计2021年5月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会高度重视退牧还草的兑付工作,拨入的退牧还草资金会及时兑付给农户,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按期实施自检自查。做到账清,资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