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营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市场秩序,在2019年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大部分经营店未按相关规定要求的,我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店阶段性整治方案,严厉打击保健品、化妆品在经营使用中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情况如下:


7月20日,执法人员对升平镇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总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11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口头警示限期整改15家,将经营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解释指导。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经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一致:未建立进货台账、未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目前为止无一起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针对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限期整改。在每次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经营单位的义务责任等进行了指导,要求其提高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