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巴迪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藏传佛教工作有关重要法规,巴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利明同志、巴迪乡人大主席和金兰同志、巴迪乡统战委员余德新同志及全乡干部职工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学习内容包括:县委统战部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学习藏传佛教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法规的通知〉的通知》(维统发〔2019〕27号)文件精神、新修订《宗教政策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数字化专题片》等。

会上,巴迪乡人大主席和金兰同志通知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学习藏传佛教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法规的通知〉的通知》(维统发〔2019〕27号)文件精神,巴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利明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宗教政策宗教事务条例》,重点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利明同志强调,大家要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区分清楚宗教与邪教的区别。我们在做宗教工作的时候要牢记职责,遵纪守法,时刻警醒自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巴迪乡统战委员余德新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学习完文件及政策法规后,乡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一起观看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数字化专题片》。

最后,通过问答的形式复习巩固了学习内容,大家都非常积极的回答问题,气氛活跃。
这次学习活动旨在强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普及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藏传佛教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藏传佛教知识的认识。通过此次学习活动,不但加深了全乡干部职工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更让大家正确的认识了宗教,提高了大家的民族宗教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巴迪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