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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04951699/201900088
文  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9-10-29
德钦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0:25     浏览次数: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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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

广大居民、个体工商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意见》规定,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云安监管201842)文件精神,现将2019至2020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办理要求:2019年11月15日前,请有意愿办理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请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县城的可直接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县应急管理局汇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烟花爆竹零售(点)基本安全条件检查表》现场核查审定,合格一家发放一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长期)》有效期为2年,不再办理临时销售许可证。

2、2019年10月之前发放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全部停止使用,全部过期失效处理。

3、以下情形不予办理: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具有共同基础、结构、承重或者建筑物相连共用墙体);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等;《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未与州内规定的批发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实现统一订货及配送的;不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4、运输方面:全县烟花爆竹由州内规定的批发企业统一配送,所有烟花爆竹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得尚自违法运输,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一律视为违法运输危险物品,一但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5、批发储存必须符合规定:所有烟花爆竹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保证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合格,渠道必须从规定的批发单位购进,并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必须处理完毕,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可到乡镇人民政府或直接到县应急管理局咨询,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887—8413308。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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