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办发〔2015〕29号)和《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迪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结合《德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是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参改人员编制数有5个,其中科级及以下4个,工勤1个;实有6人,其中科级及以下4人,工勤2人(含司勤人员1人)。
二、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测算)情况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局参改人员共有7人,5名科级及以下人员按每人每月750元标准核算,2名工勤人员按每人每月650元标准核算,每年需预算60600元交通补贴。
三、单位车辆取消及保留情况
我局原有车编3辆,实有车辆3辆。根据德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保留车辆分配方案,核定保留2辆,取消1辆。在保留车辆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辆(车牌号:云R·5782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车牌号:云R·87654)。
四、单位司勤人员基本情况及安置情况
我局现有司勤人员1人,为在册正式人员。根据本单位保留车辆的司勤需求,设置司勤人员岗位1个,岗位类别分布情况是工勤岗。
五、取消车辆处置建议
根据县车改办的时间安排,积极配合取消车辆的封存停驶,已完成上交封库工作。综合分析,本单位车牌号为云R·24166车辆,在下乡途中发生事故,经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2015年至今未使用,建议报废处置。
六、强化管理及组织实施
根据《德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车改后留用车辆的管理措施。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