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15号
(总第125号)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2016年至2017年县管党费
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并受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委托,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27日,对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2016年以来县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共德钦县委员会下设9个党委,3个工委,共有636个党组织,党员8 632名。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准时交纳党费。党费每季度(半年)以现金交款和电子汇款两种方式交至德钦县党费账户,一是由各级党(工)委通过现金交款方式交至组织科,由组织科交至德钦县党费账户;二是由各党(工)委通过电子汇款方式交至德钦县党费账户 。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2016年初结余744 363.29元,2016-2017年收入合计3 791 132.42元,支出合计2 836 740.32元,2017年末结余1 698 755.39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党费收缴管理未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的规定,责成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尽快建立会计稽核制度,对党费收缴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审计建议:(一)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缴费意识。结合当前党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通知精神,让广大党员进一步了解党员的义务,增强广大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意识。
(二)做好督查管理,严格履行收缴手续和登记。做到各党支部交纳党费有登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反馈的《审计整改报告》对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我局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