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3号
(总第113号)
德钦县霞若等(2)个乡各磨茸等(4)个村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8月13日对德钦县霞若等(2)个乡各磨茸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钦县霞若等(2)个乡各磨茸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地点在德钦县燕门乡谷扎村委会和霞若乡月仁村委会、霞若村委会、各磨茸村委会境内,项目分为四个片区。建设单位是德钦县国土资源局,监理单位是云南宏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是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标段)、云南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标段),该项目完成新增耕地40.61公顷,土地平整面积60.83公顷。
2013年4月22日,德钦县人民政府以《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霞若乡各磨茸村等五个片区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的批复》(德政复〔2013〕48号)同意霞若乡各磨茸村、月仁村、霞若村及燕门乡古扎村五个片区46.3567公顷宜农未利用地实施土地开发项目,24.2053公顷农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013年5月6日,迪庆州国土资源局以《迪庆州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德钦县霞若等二个乡各磨茸等四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计划与预算的通知》(迪国土资〔2013〕45号),下达项目建设规模71.5393公顷,其中土地开发47.0491公顷,土地整理24.4902公顷,预算总额414.62万元。
本项目完成总投资366.9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支出312.7 万元,待摊投资支出54.2万元,项目形成交付使用资产(待转销资产)3 66.9 万元,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交付。
审计结果表明,霞若等(2)个乡各磨茸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建成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到全面改善,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投资1.17万元;
(二)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问题;
(四)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记工程款1.17万元予以核减,责成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问题,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应尽快将改变用途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存在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问题,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在今后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标准核算,严格控制项目业务招待费;对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德钦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审核相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应保持一致。
审计建议:
(一)该项目资金使用实际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未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主体与原始票据购买方不一致,建议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二)该项目投资完成尚有缺口资金147.3 万元,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弥补缺口。
(三)该项目第一标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违约、争议、担保等事项为空,建议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在以后的项目中加强合同签订的规范性。
(四)该项目按合同协议价列收未到位资金166.3 万元,建议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五)该项目存在“以拨代支”,直接将项目资金拨至德钦县霞若乡财政所,建议德钦县国土局向相关人员落实项目管理费支出情况,确保项目管理费列支合法、合规、合理。
(六)该项目存在的履约保证金实际缴纳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在今后的项目中按招标文件要求由中标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多计工程投资的问题,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反馈将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数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问题、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问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国土资源局反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审计提出的意见意见逐一落实并认真整改。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