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钦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德钦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德钦县2018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德钦县2018年度先进平安单位考核评分表》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重视是关键,机制健全是保障。根据县综治委对维护稳定暨平安创建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加强教育,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我局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提高和统一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和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防范意识。深入学习、深刻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了加强综治和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组织职工学习“德钦县2018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创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的现实需求。加强对干部纪律作风、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
三、建章立制,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稳定工作
在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中,我局注重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努力促使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坚持机关考勤、日常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为了掌握主动、把握全局,我局还加强了节假日值班制度。
二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我局修订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收文、发文制度、保密制度等,并抓好落实。
四、充分发挥市监职能作用情况
我局作为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我局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暨平安法治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2018年未发生泄密事件、违法乱纪事件、刑事案件以及“黄、赌、毒”等现象,单位内部和谐融洽,气氛积极向上,但对照考评标准,仍存在一些不足,督查工作还不能经常化,自评总分99分。今后,我们将认真改进工作薄弱环节,把工作做得更实、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