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省、州政府关于全面彻底排查取缔“地条钢”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排查取缔“地条钢”企业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布置,强化责任分工。及时召开“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会议, 制定下发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条钢生产企业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了辨别地条钢宣传册,实行“地条钢”排查取缔网格化工作体制,落实任务分工,相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深入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
三、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钢材交易市场、金属废品收购站进行彻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全覆盖。
四、强化疑似“地条钢”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力度。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疑似“地条钢”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查处,发现一例,取缔一例,确保辖区内不出现“地条钢”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形。
五、持续开展“地条钢”长效整治工作。对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中频炉、工频炉等设备的企业持续跟踪,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地条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不利用现有设备生产、销售“地条钢”。建立了工作台账
六、广泛宣传,加大举报力度。建立了“地条钢”重奖举报机制,在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公布了排查取缔“地条钢”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邮箱。发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发现线索,立即进行检查,一旦查实,从严从重处罚,并给予举报人重奖。
八、建立机制,强化长效管理。实行整体联动和排查常态化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和上级交办等情况,重点监控,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