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通知》(德办发电﹝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018年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条例》主旨,全面掌握《条例》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团结、稳定的要求上来。
一是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文,对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大家认为新《条例》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写入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方法和原则;《条例》重点对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问题,破坏社会稳定、宗教和睦问题,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问题,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罚则可操作性不强问题进行了重新调整,同时对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条例更具指导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必将进一步提升宗教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二是喻书记在学习会上强调:1、充分认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2、把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通过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精心组织,把《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