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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91422650A/201800024
文  号
来 源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18-06-21
德钦县史志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1 16:16     浏览次数: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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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史志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工作和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学习教育内容主要根据中央、省委以及州、县对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正反典型事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发挥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带头引导作用,开展好定期学习教育活动,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同时还要组织好不定期的典型事例教育。

四、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个人世界观改造的实际,努力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去说明实际问题,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五、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要利用集中讨论、理论讲座、中心发言、学习报告会等方法,提高干部学习理论的兴趣,使理论学习收到实效。

六、坚持学习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于事后主动补课。

七、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不准阅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不准接待客人,不准擅自离开会场,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

八、坚持记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和自学必须记学习笔记,每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4次,学习体会不得少于5 篇,要积极参加理论研讨和工作调研,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提高运用理论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

九、坚持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工作小组负责对理论学习的考核,定期检查学习组织情况、个人学习和笔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出,督促改进。同时对有关的专题学习,组织必要的考试。参加理论学习情况和参加考试情况是评选文明科室的必要条件之一。

德钦县史志办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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