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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91422650A/201800014
文  号
来 源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18-05-29
德钦县史志办维稳工作值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29 15:03     浏览次数: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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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史志办维稳工作值班管理制度

室负责监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期间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3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4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自行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四、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五、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过程中值班室不得少于2人。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九、对值班脱岗的直接责任人和值班负责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到岗人员,在全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值班工作由办公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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