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91422650A/201400003
文  号
来 源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14-03-20
德钦县史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时间:2014-03-20 15:27     浏览次数:970   
字体:[ ]
打印

德钦县史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高效、快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办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安全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称《预案》)。
一、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作为县史志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内可能发生核已发生造成1人死亡(含1人)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事故包括:1、火灾事故;2、中毒事故;3、房屋倒塌事故;4、其他安全事故。
二、事故救援指挥系统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本办办公室统一领导,各下属股室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速、有序的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主任担任,如主任不能到位,由副主任担任。两位领导不能到位,由办公室主任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工作。成员信息资料股、综合研究室、志鉴编辑部组成。
三、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 认真组织各股室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出现事故要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 根据本行业事故发生情况,积极上报发生事故情况和统一实施预案工作,同时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3、 根据情况变化,随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完善。
四、 成员责任
1、 发生后及时向县安监局、县在政府办汇报,并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汇报时要把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大概估计在事故发生后,以在最快的时间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安监局汇报情况,并按《预案》的条款规定,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必要时请求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义务抢险人队支援。
五、 其他事项
1、要认真学习本《预案》随时提出修改意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更加完善,并形成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预案》条款与上级预案相抵触的按上级《预案》执行。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