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91422650A/201300006
文  号
来 源
史志办
公开日期
2013-08-29
关于上报德钦县史志办自身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29 14:47     浏览次数:1115   
字体:[ ]
打印

关于上报德钦县史志办自身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政府自身建设,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推动项目落地困难问题解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3】71号)文件要求,德钦县史志办认真对照2013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服务基层、项目落地、作风转变”三个方面,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我办及时成立了实施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史志办主任衡汝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和素吉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工作由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对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实效,深入推进
1、加强理论学习
认真贯彻学习省、州、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服务等问题,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敬业爱民,奉公守法。
2、加强政务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随时更新内容,加强阳光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维护维稳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严格财经制度,保障财务安全,按照上报经费报表,下解经费,保障了史志办后勤工作。
三、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进情况
认真贯彻学习和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在各室实行首问责任工作登记制度。用首问责任制受理登记的形式记录全办各室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通过来访、来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等过程中的首问责任。实行首问责任工作登记制度,起到了各股室业务分工、明确职责,接受询问、解答、办理的首问作用,对解决行政不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我办自身建设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理解和把握还有差距,在实施过程中有关业务知识技能操作掌握还不够;二是督促、落实还不够到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认识,努力纠正问题和克服不足,用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2013年8月29日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