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县史志办公室 政府研究室创建
“平安县”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委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创建“平安县”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确保我室实施创建“平安县”及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经我室研究,决定成立德钦县史志办公室、人民政府研究室创建“平安县”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衡 汝(县史志办公室、政府研究室主任)
副组长:次里卓玛(县史志办工作人员)
德钦县史志办公室、人民政府研究室平安县建设及安全生产由衡汝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次里卓玛负责办理。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