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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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74111/202400235
文  号
来 源
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6-03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绩效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3 18:23     浏览次数: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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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200433201000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方面的论证工作;拟订本县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县河道、水库、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3.负责全县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4.负责本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农村水利计划的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全面加强全县农村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水务科技教育和培训。

6.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7.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行政审批项目以德钦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8.负责本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全县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或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政府委托协调部门之间及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9.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10.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事务。

12.拟订县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编制河长手册、河长工作清单和年度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并对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交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13.负责提出德钦县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县水利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组织指导中央、省、州、县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负责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有序推进水务建设管理。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固投目标任务下达86,000.0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193.00元,截至11月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2023年下达任务的26%。一是有序推进续建项目。2023年续建项目3件分别为:德钦县珠巴龙河、阿东河治理工程,以上两个项目已竣工验收,截至目前各加尼拉水库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二是加快项目谋划。坚持规划引领,积极谋划和推进施坝河治理工程、相多河治理工程、江农水库金沙江迪庆州奔子栏段综合治理和防洪提升工程拖顶乡支巴洛河防洪治理工程金沙江拖顶段防洪治理工程德钦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追古水库、叶通水库和、珠巴龙河中型灌区项目前期前期工作,并积极申报此次国债资金支持,全县水利规划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

2.持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严格质量监督办理审核程序,按照项目法人申报质量监督请示,下发质量监督书,按照项目划分审核的程序,下发项目划分确认函,截止12月份办理质量监督书11个,安全生产备案11个。

3.全力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德钦县2023年农村保障项目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年内共到位资金1,171万元,实施8件农村供水工程于2023年5月底开工建设,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应急工程概算总投资5,415,700.00元,于2023年6月8日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德钦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应急工程(第二批)概算总投资为2,510,000.00元,以上项目均已完工,共计解决4,213人10,386头大小牲畜的供水保障问题。2023年农村应急供水保障项目(第二批)涉及奔子栏镇玉杰村、拖顶乡德吉村、奔子栏镇书松村3个项目点,概算总投资1,921,900.00元,计划解决133户639人1,075头大小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并于2023年10月26日完成批复,11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

4.严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关。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质监手续,落实水利项目质量监督责任。2023年对德钦县珠巴龙河治理工程和阿东河河道治理等项目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对项目施工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安排,出具工程质量监督书和质量监督报告,按照《德钦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加强了对项目法人、施工、监理、业主等参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现场巡查,从严控制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对再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实施监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不按设计施工等方面的问题下发检查整改通知,并向各参建单位进行通报,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起到了较好的督促作用,加强隐蔽工程质量检验,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验收。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制订了《德钦县水利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排查方案》,并与有关乡镇及重点水利项目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积极参加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下派安全生产检查组12次,发现安全隐患7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30余份,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册500余份、悬挂布标3条。

5.狠抓落实水政水保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2023年报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份,完成审批2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100%。二是落实最严重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1月12日,下达了2023年度用水计划,作为水资源征收的依据,并依法收缴水资源费,截至目前共征收水资源费1,736,000.00元。三是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根据《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年度控制指标的通知》(迪水发〔2022﹞87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县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并印发实施。2023未发生一起水事违法、水事纠纷等案件。四是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3月22日,利用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活动日,在德钦县温商财富广场举办举办宣传活动,共发放水法类宣传资料及节水知识宣传手册4,500余份、纪念品1,500件。五是严格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已完成全县2023年水质检测工作任务,合格率为60%。六是全面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已纠正全县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13座小水电站15个取水口生态流量核定值不准确、泄放不足、未上传监测数据、未上传图片、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正在组织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扫尾工作。七是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累计召开12次组织生活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支部党员大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收缴党费1,716.00元,累计参与12次实践活动,活动时长累计29.68小时。

6.抓实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分别于 4月17日至24日、7月24日至7月27日组织开展汛前和汛中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饮水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水库、水电站大坝、河道堤防等水源集中地防溺水隐患排查,共发现问题11处,已要求发现问题的乡镇和企业及时整改。二是做好灾情统计上报。今年以来,受极端天气影响,我县因旱导致农田受灾406公顷,导致人口饮水困难30人,大小牲畜184头。旱情期间累计投入抗旱人员121人次,投入抗旱资金353,000.00元,旱情得到有效解决。汛期洪涝灾害导致农田受损532公顷,造成多个乡镇灌溉、饮水设施受损,685人饮水困难,造成经济损失金额12,230,000.00元,其中水利设施受损96处,受损金额7,940,000.00元。三是做好典型灾情、险情应对处置。1.金沙江洪峰:2023年8月18日,接到西藏芒康、巴塘等临县关于金沙江上游通天河段普降暴雨水位上涨的预警信息后,我局及时下发《德钦县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德水发〔2023126),并在接到洪峰经过我县区域的预警后,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培布副县长带队的金沙江沿江地区洪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小组,第一时间下沉一线,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古水泥石流:2023年8月11日晚,收到乡镇防汛值班人员的汇报:村三委自行抢险救灾,车辆损毁没有人员伤亡,我局值班人员及时向上级汇报,通知佛山乡、霞若乡人民政府要实时关注雨量并做好防范工作,根据佛山乡电话上报完成的灾情统计,陪同县级主要领导奔赴现场,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7.全面加强河湖治理管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德钦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部分河长,实行“(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工作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2023年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按照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在2022年“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上再次摸排,按照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四乱”问题共计两个乱建问题,整改销号两个。三是全面推进河长清河行动。积极引导组织开展巡查清河行动,由乡级河长带头,各村级河长、沿河群众共同参与,对金沙江(德钦段)、澜沧江(德钦段)两大水系及干流的河道垃圾清理。截至目前在“河长清河行动”中共出动12,117人次,清理垃圾64.5吨,清理河道305公里。四是创新建立跨省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入推进德钦县、得荣县、芒康县、巴塘县三省四县金沙江、澜沧江管理保护联动机制的实施,并签订了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不定期开展金沙江、澜沧江流域联合巡查,严厉查处河流沿岸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边界区域存在的“乱堆、乱采、乱建、乱占”问题。五是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一轮总河长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并压实各级河湖长的巡河、护河责任,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水利部推送的疑似问题图斑286个,已全部完成复核及整改销号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政水保水资源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水利水电规划服务中心、水务质量监督站、水务建设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水质检测中心、河(湖)长制办公室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钦县水务局

纳入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0,150,906.47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150,906.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4,306,972.87元,增长191.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306,972.87元,增长191.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薪酬福利保险等相应增加663,365.96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61,229.02元,三是本年新增项目较多,项目支出增加163,582,377.8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150,90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3,644.84元,占总支出的5.53%;项目支出236,317,261.63元,占总支出的94.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306,972.87元,增长191.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4,594.98元,增长5.53%;项目支出增加163,582,377.89元,增长224.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薪酬福利保险等相应增加663,365.96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61,229.02元,三是本年新增项目较多,项目支出增加163,582,377.8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33,644.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33,694.14元,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950.70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317,261.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实施了德钦县珠巴龙河治理、德钦县阿东河治理、德钦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等38个工程项目,其中主要项目开支分别是德财建〔2023〕59号德钦县各加尼拉小型水库专项资金89,851,447.40元,德财农〔2023〕4号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德钦县珠巴龙河治理工程)专项资金85,064,686.50元,德财农〔2023〕4号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德钦县阿东河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9,038,760.82元,德财农〔2023〕41号德钦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专项资金10,804,376.60元,德财农〔2023〕2号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经费8,680,979.70元,德财农〔2023〕4号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洛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专项资金4,096,486.86元,德财农〔2023〕73号2016年精准扶贫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专项资金3,470,000.00元,德财农〔2023〕116号德钦县水务局应急供水保障项目(叶通、巴龙、泽尼贡、麻日贡、归达、药尼、各么茸、归龙)专项资金2,778,567.91元,德财农〔2023〕231号灾后重建工程、拖顶吓哼小组农村应急供水工程、羊拉村毕龙小组、卡九顶片区农村应急供水保障工程专项资金2,510,000.00元,德财农〔2023〕58号拖顶抗旱应急项目灾后重建工程专项资金1,999,120.58元,德财救灾〔2023〕2号“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救灾专项资金1,194,130.00元,德财农〔2023〕118号德钦县水务局应急供水保障项目(巨水村日因卡、点养顶小组、羊拉乡幼儿园、羊拉乡扎甲寺)专项资金1,055,446.00元,其他项目合计专项资金90,837,945.76元。本年38个项目大部分已实施完毕,资金已按进度支付,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百姓得到实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得到较大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50,906.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4,306,972.87元,增长191.4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8,14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0,161.28元,抚恤支出17,071.50元,残疾人补贴支出20,91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5,49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1,846.94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446,196.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3,583.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71.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德钦县拖顶集镇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5,330,28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水利行业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140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94,1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23.其他(类)支出8985144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2%。主要用于德钦县各加尼拉小型水库专项资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78,4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78,438.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4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78,4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较多,用车情况较年初预计时增长较大,修理费、燃油费等增加较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528.15元,增长2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868.15元,增长2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0.00元,减少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用车增多相应油耗、维修费增加15,868.15元,二是本年为发生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34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主要用于德钦县水务局调研、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及公车平台租用车辆燃油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950.70元,比上年增加61,229.02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钦县水务局资产总额901,294,764.03元,其中,流动资产53,204,117.47元,固定资产1,138,057.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46,781,089.38元,无形资产171,500.0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902,99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77.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2004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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