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1000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现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及各项业务建设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干部培训;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引进;办理人民防空机构编制有关工作;战时承办组织全国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
(1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城乡规划、水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布标及宣传标语设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对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和“门前五包”管理,依法查处市容整治和门前五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监督,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14)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5)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 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
2、德钦县建筑业管理中心(德钦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3、德钦县住房保障中心(德钦县房地产业服务中心)
4、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定额站
5、德钦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6、德钦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1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6.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13253,62万元对比减少2836.9万元,减少21.4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只包含基本支出及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收入预算,其余的项目预算收入均为年度新增中央、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政府基金预算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51万元,占总支出的6.23%;项目支出14204.50万元,占总支出的93.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144.99万元对比减少5995.98万元,减少28.36%。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866.98万元对比增加77.53万元,增加8.94%;项目支出与上年20278.01万元减少6073.51元,减少29.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2年退休1人,调入1人,并且工资调整,因此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为2022年新增项减少,而且各项收入指标较上年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51万元。与上年866.98万元对比增加77.53万元,增加8.94%。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04.5万元。与上年20278.01万元对比减少6073.51万元,减少29.95%。其中卫生健康支出为817.36万元,较上年128.50万元增加688.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73.50元,较上年134.50万元,增加26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51.30万元,较上年10566.97万元减少8215.67万元;农林水支出1300万元,较上年2085.21万元减少78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7.29万元,较上年7089.31万元减少4562.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万元,较上年141.56万元增加78.44万元;其他支出4215.04万元,较上年131.96增加4083.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22年新增项目减少,而且各项收入指标去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41%。与上年15215.46万元对比减少4700.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的项目减少而且项目进度较慢,工程进度款支付较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9.69万元,职业年金保险支出21.5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2.20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2.1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48.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8%。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支出2773.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4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81.65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15.76万元,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34.2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45.63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66.77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6%。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272.36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849.52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1040.1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万元178.48万元, 老旧小区改造36.77万元,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49.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9.1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0万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4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5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的公务出差及接待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出差及接待次数增多,公车运行次数增多等原因。
2022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0.62万元,增加1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万元,增加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加7.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的公务出差及接待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出差及接待次数增多,公车运行次数增多等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4万元,占93.28%;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市执法执勤、下乡等公车加油费及燃油费等4.4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9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7万元,与上年49.75万元对比减少3.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1.9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4.41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差旅费6.84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9.13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38836.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84.64万元,固定资产261.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4340.86万元,无形资产13.01万元,其他资产58192.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89.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8836.55 | 6184.64 | 261.77 | 76.82 | 184.95 | 74340.86 | 13.01 | 58192.5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末累计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末累计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5、转移支付制度:是为了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由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可分为:中央对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转移支付制度,省、直辖市、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两个层次。现阶段,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
6、一般性转移支付:又称体制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 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 形式。
7、“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 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国土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信息等、金融、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