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0801000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有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藏传佛教及其他宗教文化管理与地方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相结合,开创依法开展宗教管理工作新局面。
依法加强管理和督促力度,在确保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贯彻落实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构筑辖区范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高度透视各种社会现象,把辖区内宗教领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协调处理和审核寺院有关事宜;协助培养和教育寺庙教职人员在法律法规内活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服务。
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加强民主管理委员会班子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定期对辖区范围内其他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视察,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
指导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按照靠得住、有威望、有水平的标准考察推荐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负责东竹林寺、塔巴林寺(尼姑寺)的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理论武装头脑,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方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理论指导实践。
二、汲取党史学习教育养分,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认真完成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坚持主题党日实行5+X模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支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主动公开公示党务政务信息,不断拓展了党建工作覆盖领域。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三、全面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寺院管理服务工作。抓紧队伍建设,推动寺庙管理服务工作高效运行。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工作责任,立足寺院管理服务实际情况,积极以“导”的态度抓紧抓实寺庙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形成干部职工挂联活动场所,结对责任制。二是深化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工作。组成了一支寺院内部各安曲各有代表,寺院管理局、寺院派出所、属地民众代表充实的寺院管理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民主性、综合性的管理人才队伍;抓实宣传教育培训,夯实僧尼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思想根基。一是树牢底线思维,深化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为做好新形势下反分裂反渗透专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局,铸牢反分裂反渗透的铜墙铁壁。二是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轮训。三是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系列活动;抓牢常态化管控服务,切实保障僧尼切身利益。一是确保情感到位,走深走实僧尼遍访慰问工作。二是提升倾情服务水平。落实惠寺惠僧政策,做好寺院低保清理排查工作,深入僧尼家中提供入户服务。三是规范管理佛事活动。四是开展财税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设。五是做实安全生产工作。六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七是抓实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度收入合计503.71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13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财政应返还资金,年度未使用完成资金全部收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9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62万元,占总支出的56.67%;项目支出215.35万元,占总支出的43.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387.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9.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新招录1人,2021年预算人数比2020年预算人数多,且下拨给两寺的项目经费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2020年基本支出269.26万元,本年度增加12.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新招录1人,2021年预算人数比2020年预算人数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35万元。2020年度项目支出117.77万元,相比,本年度增加了97.58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两寺的寺项目经费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97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9.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2人,新招录1人,基本支出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20.84万元(人员经费:201.42万元和公用经费:19.42万元),项目支出149.3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塔巴林寺科普宣传教育。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一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8%。主要用于东竹林寺饮水安全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不合理加之2021年度下乡次数较多,导致燃油费增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下降2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2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响应国家缩减三公经费的政策,减少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入户走访僧尼时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1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产生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及日常维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8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9.81万元,固定资产42.2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1.46 | 579.81 | 42.276 | 0 | 29.98 | 0 | 12.296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