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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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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5-08
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3・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8 09:46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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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3・18”一般

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2026420日)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德钦佛山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3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德政复〔202522号)

3.事故调查报告、()应急罚〔20253/3-01/3-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结〔20253/3-01/3-02号结案审批表

(二)评估组织

成立由德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佛山乡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整改评估组,于2026520日,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电话核实、现场询问的方式开展本次评估工作。

(三)评估范围

1.事故责任单位、两名责任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2.事故善后处置及维稳工作落实情况

3.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

4.属地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及批复要求

20253183时许,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德钦县争岗滑坡堆积体一期治理工程2号排水洞施工现场,发生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8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因企业安全管理缺失、违规使用挖机载人作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525日,德钦县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

1.依法对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林、现场负责人林珽实施行政处罚;

2.企业立即整改违规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等突出问题,严禁挖机载人等违章操作;

3.佛山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4.批复后一年内完成事故整改评估。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15000元、主要负责人林罚款30000元、现场负责人林珽罚款36524元均已足额缴纳,本案于20251114日依法结案,执法程序完备、档案齐全。

2.事故善后赔偿已于2025320日全部办结,死者家属情绪稳定,伤者赔偿对接完成,无信访维稳问题。

(二)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针对违规使用挖机载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缺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完成整改:

1.全面禁止挖斗载人、违规吊装等违章作业行为,规范隧洞内部机械操作流程;

2.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提醒,严肃作业纪律,杜绝冒险违规作业;

3.明确现场负责人在岗履职要求,加强作业现场巡查管控,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三)属地监管履职情况

佛山乡人民政府将该隧道施工项目纳入辖区日常安全巡查范围,定期开展现场检查与安全提醒;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电话问询、现场抽查跟踪整改进展,督促企业巩固整改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

1.外地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性不足,制度执行刚性不够;

2.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规作业风险依然存在;

3.偏远山区隧洞施工项目常态化监管力量有限。

五、评估结论

经评估,云南平义隧道工程有限公司“31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善后工作妥善完成,企业已完成针对性整改,属地监管已履职到位,截至评估之日,全县未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本次事故整改评估结论为:合格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1.持续督促企业巩固整改成果,严禁挖机载人等违规机械作业,强化现场管控;

2.深化全县隧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章操作;

3.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加大偏远施工项目巡查频次;

4.加强施工人员安全警示教育,提升风险防范和规范作业意识。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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