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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6-06-11
迪庆州博物馆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15:45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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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博物馆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缓解迪庆州博物馆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迪庆藏族自治州博物馆社教部讲解员1名(男女不限)
三、工作职责
负责迪庆州博物馆对外开放的讲解、策划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外出展览,数据报送,日常办公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做事踏实耐心;
2.年龄30岁以上,40岁以下;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讲解员要求普通话水平标准,有普通话水平资格证书的优先,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团队组织能力较强,形象气质佳,所学专业与文博相关从事过文博相关专业者优先,具有正常履职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
5.具有迪庆籍户口;
6.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即: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城镇户口);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在人社局登记过失业证);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被征地农民。
(7)经考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1.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博物馆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3.岗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参照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执行,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迪庆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合同后,单位依法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符合单位要求,确定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4000元/月(已扣除五险,五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5.以上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1.报名方式:迪庆州博物馆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求职登记表(此招聘公告末端附件下载填写)。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6月30日
3.联系电话:0887-8226610

迪庆藏族自治州博物馆
2026年6月4


来源:迪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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