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
公示期: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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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防治和搬迁避让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叶枝镇 |
德钦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叶枝镇,项目临时用地1.7031m2,使用期限为四年,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临时用地范围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处于德钦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建设项目规划图中的留白区。建筑面积3782.4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骨料仓、搅拌楼及办公生活设施。项目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总投资79.2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83%。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项目应于施工场地周边设置2.5m高围挡、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并对材料、临时土方进行遮盖并设置防护措施。项目加强扬尘排放管控,可降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自然蒸发后不外排。项目区内不设施工营地,临时办公依托项目区西北侧19m处维西绿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苗圃地临时用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苗圃地用肥,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废水严禁排入澜沧江,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几乎无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 75-95dB(A)之间,其特点为随机性、无组织性,不连续性和不规律性。项目所处区域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只要项目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影响将得以控制。施工噪声对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短暂的,其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不产生永久弃渣,土石方内部调运平衡。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项目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南侧、东侧靠澜沧江一侧分布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施工过程严禁扰动永久基本农田和堆放弃渣,严禁向澜沧江排放施工废水和废渣,项目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骨料运输车辆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出厂口设洗车平台,运输汽车出厂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并用雾炮机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骨料堆场采用全封闭库房,并设喷雾装置。粉料筒仓配套袋式除尘器。搅拌机配套袋式除尘器,并位于密闭搅拌楼内。 2.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搅拌机和车辆清洗废水,其中搅拌机清洗废水量为1.8m3/d、540m3 /a;车辆清洗废水量为13.61m3/d、4081.95m3/a。此外,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为31.89m3/次、5899.65m3/a。项目在搅拌楼四周设置排水沟,东侧沿道路、南侧生活区和西侧设置贯通的排水沟。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配料用水工序,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6m3/d、947.7m3/a,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配料,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在运行期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除尘器收尘灰、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沉渣、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 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固废,除尘器设卸灰锁风装置,除尘灰密闭输送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沉渣,经过砂石分离机分离大部分砂石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本项目设备维修和保养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及包装桶的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版),该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废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妥善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设置1间16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台账记录和管理制度。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普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委托餐厨垃圾经营管理单位收集、运输、处理;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清运及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采用水泥地坪及墙面涂刷2mm环氧树脂或高密度聚乙烯膜进行防渗。 6.环境风险分析 严格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建设。沉淀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做好防水和溢流。设置1个55m3事故应急储水罐。强化管理,制定危废暂存和废水处理回用的相关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强化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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