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钦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6〕17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2026年1月起两项补贴标准为:重度残疾一级月人均110元;二级残疾月人均100元;困难残疾月人均100元,重度残疾中建档立卡因残致贫残疾人同时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021年7月起,德钦辖区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开始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资金分配情况
2026年7月份德钦县需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3059人次,308730元。其中重度一级283人,31130元;重度二级791人,79100元;困难残疾人1985人,198500元。其中燕门乡224人次,22400元;云岭乡124人次,12400元;佛山乡62人次,6200元;升平镇109人次,10900元;奔子栏镇211人次,21100元;羊拉乡249人次,24900元;拖顶乡254人次,25400元;霞若乡314人次,31400元;巴迪乡194人次,19400元;叶枝镇240人次,24000元。
三、2026年7月份德钦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于7月9日起由县级完成统一发放,请各乡镇做好通知工作,并加强每月账号及人员增减数据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