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就《德钦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德钦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德钦县自然资源局二楼9号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1人)
次仁卓玛(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1人)
知诗七林(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1人)
钱海林(德钦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1人)
格茸培初(德钦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31人)
普天红 (县人大)
阿 主 (县政协)
斯那初姆(县纪委监委)
秦 梅 (县发展和改革局)
杨晓龙 (县财政局)
李 媛 (县税务局)
李 健 (县住建局)
取 宗 (县统计局)
鲁茸农布(县农业农村局)
舒 洁 (县林业和草原局)
郭金才 (县水务局)
桑金卓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鸣惠 (县民政局)
此里培楚(县交通运输局)
郭 伟(县投资促进局)
拉 木 (县工信局)
此里都吉(升平镇人民政府)
定 主 (升平镇村民代表)
鲁茸尼玛(奔子栏镇人民政府)
鲁茸青绕(奔子栏镇村民代表)
殷玉朋 (叶枝镇人民政府)
牛丽根 (叶枝镇村民代表)
杨振武 (佛山乡人民政府)
此里农布(云岭乡人民政府)
斯那品楚(燕门乡人民政府)
徐建平 (燕门乡村民代表)
丁争达吉(霞若乡人民政府)
此里尼玛(巴迪乡人民政府)
斯楠曲珍(羊拉乡人民政府)
拉生吉布(拖顶乡人民政府)
扎 巴 (拖顶乡村民代表)
(六)旁听人员(无)
(七)新闻媒体(无)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8月17日,听证机关在http://www.deqin.gov.cn上公布了《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德钦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9月22日,在http://www.deqin.gov.cn上公布了《德钦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9月23日,上午9:30至11:00,听证会在德钦县自然资源局2楼9号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1人;邀请听证代表31人,包括乡镇工作代表,专业技术部门代表,相关单位代表。
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材料准备充分,操作规范,现场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迪庆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监察人给予了肯定意见。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期间,听证代表分别就听证事项陈述了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提出了建议,主要有:
1、燕门乡建议区片调整全县统一,燕门调整至一类或二类;
2、巴迪乡区片综合地价与调整前一致,建议适当提高;
3、目前,叶枝镇已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前期农户普遍反映地价太低,在经过大量宣传工作后,农民才普遍接受区片综合地价为土地征收的唯一标准,但老百姓也普遍知道,土地价格三年一调整,此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时,叶枝镇、巴迪乡增幅为0%,一定程度会影响后续征地工作,建议适当增加。
4、拖顶乡建议调平相邻县市之间的区片综合地价,为后续同步推动重点项目提供同等条件(拖顶乡与塔城镇之间的差值)
5、民政局建议一类区(叶枝镇、巴迪乡)的调节系数正常上调;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决策发言人分别给予了答复:
1、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要求,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既符合当地实际,又与原有征地补偿标准相衔接,即区片价应不低于内涵可比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涨幅不超过15%,做到平稳过渡。若将燕门乡调整至Ⅱ区片,则全县涨幅为15.71%,大于15%,不符合更新调整方案要求;并且结合测算结果,经县局综合考虑,燕门乡大部分村委会经济条件一般,交通条件较差,为最大程度统筹兼顾,保障征地政策平稳延续,区片级别暂时不做调整,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调整区片范围;
2、本轮叶枝镇、巴迪乡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为保证平稳衔接新旧标准,减少政策变动带来的冲击,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平稳实施,本轮不对叶枝镇、巴迪乡区片价进行调整。
3、本轮为保障已征地和未征地群众的利益,保证征地赔偿的公平性,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叶枝镇、巴迪乡,单独划为德钦县I区片,维持原补偿标准不变,确保新旧政策有序衔接,保障群众权益不受影响。
4、上一轮德钦县拖顶乡与维西县塔城镇价格差异为15100元/亩,本轮调整后拖顶乡与塔城镇价格差异缩小至3500元/亩,相邻县市之间的区片综合地价差异已在逐步缩小。
5、叶枝镇、巴迪乡水田、水浇地等地类调节系数与德钦县其余8个乡镇调整系数差异较大,为保障新旧补偿标准平稳过渡,本轮将叶枝镇、巴迪乡作为特殊情况向省级申请德钦县设置2套调节系数,并对叶枝镇、巴迪乡明显偏低的地类调节系数进行修正,最大程度促进与周边区域同类土地补偿水平的衔接,同时尽量减少德钦新县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建设项目的征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