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木拥大桥复建项目临时用地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 0.6480 公顷(均为农用地);建设用地 0.0000 公顷。涉及德钦县羊拉乡甲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0.6480 公顷。该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权属没有争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 年( 自 2026年 2 月至 2028 年 1 月),用途为拌合站、生活用房和施工便道。该临时用地主要用为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木拥大桥复建项目临时用地。
二、请你单位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预存计划足额缴纳临时占用土地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并加强土地执法和用地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用地后的复垦工作,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两年, 自批准之日计算。若项目工期较长,确需超过两年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在使用期满前2 个月内,持有关材料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