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的相关要求,我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我县于2025年6月启动该项工作,2025年9月将调整(草案)上报省级审查小组开展初步平衡审查。根据省级平衡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与相邻区片衔接平衡后,部分区片调整、区片综合地价变化较大,现将《德钦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填写意见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阿香(县自然资源局) 13988751065
周孟媛(技术单位) 1519898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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