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 德钦县教育体育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2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道路提升改造方面:对13.6公里废弃探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完善安防设施。 车辆安全整治方面:落实道路整治工作,对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确定合法经营主体。达不到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采用符合景区规划的徒步、马匹运输等其他安全方式解决游客进山的问题。 应急风险处置方面: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等。 森林防火应急方面:坚持以防为主、防灭一体,加强防火宣传和执法查处,全力防范和化解森林防火安全风险。 交通隐患治理方面:一是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营行为。二是根据需要完善南姐(极)洛区域的交通设施,增加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三是建立非法运营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非法运营行为。四是徒步路线海拔最高约4700米,多数游客高原反应明显,但沿途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也未配备专门救援力量。
| ||
整改 情况 | 1、严格对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厅批准《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聚龙湖景区南极洛片区详细规划》要求,编制南姐(极)洛全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含13.6公里废弃探矿道路)施工图文本,对13.6公路废弃探矿道路(43道拐路段)进行提升改造,危险路段增设波形护栏1320米、边坡处置及浆砌石护面墙2014立方米。 2、确定全域道路由德钦国投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由迪庆州文旅局组织专家对运营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并向省文旅厅备案。由德钦县国投公司统一通过公开拍卖、发放补贴等方式完成原村民110余辆越野车退出工作。并购置中巴车作为接驳车,用于后期景区运营的内部厂牌车形式进行管理,车程为游客中心至哈知朵自然学校。对达不到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含13.6公里废弃探矿道路),采用符合景区规划的徒步方式,将哈知朵作为徒步起点,途经43道拐路段进入南姐(极)洛核心景区游览。 3、一是徒步路线无明显自然灾害隐患,沿线设置标识、休息点、服务点和避险设施,强制佩戴安全手环加强监管。二是搭建智能应急指挥平台,集成手环定位、视频监控、气象监测等信息,实行“一屏观全域、一键调资源”。三是制定《北斗定位终端应急预案》《安全预案》《应急预案》,涵盖各类突发事件。四是实行全年双人双岗值班制,指挥平台与应急哨所实时互通。五是配置3处鹰眼全景相机、80个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野生动物并自动报警,同步启动应急广播疏散游客,实现快速响应闭环。 4、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落实治理责任和防灭措施。沿线设置两级卡点,并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对进入人员进行严格管控。配置全域覆盖型红外摄像头,支持夜间监测与隐蔽火源识别,同步配备物资配送无人机3台,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5、一是通过加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力度,以及景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已消除该区域的非法运营问题。二是对原阿尺打嘎村道路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主要完成滑坡体处理、边沟、护面墙、挡土墙、水泥混凝土路面、圆管涵(85米)、混凝土护栏(169立方米)、波形护栏(6665米)、标志标牌(57个)、反射型轮廓标(1667个)、广角镜(9个)等。通过道路提升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完善公司日常的管理机制,入口24小时设卡管理,杜绝违规外来车辆进入景区道路。接驳车辆实行分时、分区、分点放行,与群众日常车辆错峰出行。四是加快阿尺打嘎村通组河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施工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实现完工。 6、通知责任单位制定“五方案一报告”,完成救援防护设施AED配备,完成徒步路线分级标识标牌安装工作。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6年7月8日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通过县级自验。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及电话:德钦县交通运输局,0887—8412314 德钦县教育体育局,0887—8419800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