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姐(极)洛区域无序开发旅游问题整改验收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3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紧抓契机,做到以规划引领旅游产业发展,协调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发展利用的关系,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体任务为:1.加强警示与宣传。2.开展联合执法工作。3.完成相关规划编制。4.明确运营主体,积极指导景区申报工作。5.做好宣传解释等群众工作。 | ||
整改情况 |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级各部门联合巴迪乡人民政府共同开展了整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告知,暂停南姐(极)洛区域旅游活动。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南极洛徒步线路旅游产品与运营策划方案》编制工作。四是明确南极洛文旅兴村融合发展项目承接运营主体,指导运营主体实施项目(一期)。五是多部门联合开展群众工作。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6年7月8日,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翻阅并到实地现场自查自验,相关规划编制以完成,宣传警示、联合执法、群众工作等扎实开展,不予开展A级景区申报工作理由充分,为风景名胜区内开展旅游活动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范本,予以验收通过。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 0887-8418222 电子邮箱:1986162529@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