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0801000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有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藏传佛教及其他宗教文化管理与地方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相结合,开创依法开展宗教管理工作新局面。
依法加强管理和督促力度,在确保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贯彻落实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构筑辖区范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高度透视各种社会现象,把辖区内宗教领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协调处理和审核寺院有关事宜;协助培养和教育寺庙教职人员在法律法规内活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服务。
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加强民主管理委员会班子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定期对辖区范围内其他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视察,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
指导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按照靠得住、有威望、有水平的标准考察推荐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负责东竹林寺、塔巴林寺(尼姑寺)的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理论武装头脑,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方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理论指导实践。
二、汲取党史学习教育养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认真完成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坚持主题党日实行5+X模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支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主动公开公示党务政务信息,不断拓展了党建工作覆盖领域。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三、全面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寺院管理服务工作。抓紧队伍建设,推动寺庙管理服务工作高效运行。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工作责任,立足寺院管理服务实际情况,积极以“导”的态度抓紧抓实寺庙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形成干部职工挂联活动场所,结对责任制。二是深化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工作。组成了一支寺院内部各安曲各有代表,寺院管理局、寺院派出所、属地民众代表充实的寺院管理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民主性、综合性的管理人才队伍;抓实宣传教育培训,夯实僧尼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思想根基。一是树牢底线思维,深化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为做好新形势下反分裂反渗透专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局,铸牢反分裂反渗透的铜墙铁壁。二是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轮训。三是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系列活动;抓牢常态化管控服务,切实保障僧尼切身利益。一是确保情感到位,走深走实僧尼遍访慰问工作。二是提升倾情服务水平。落实惠寺惠僧政策,做好寺院低保清理排查工作,深入僧尼家中提供入户服务。三是规范管理佛事活动。四是开展财税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设。五是做实安全生产工作。六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七是抓实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58万元,增长1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58万元,增长18.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多以及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9万元,占总支出的65.44%;项目支出152.4万元,占总支出的34.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98万元,下降11.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7万元,增长2.47%;项目支出减少62.95万元,下降29.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物大型修缮支出。
项目开支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宗教活动的备案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水平。年初统计申报东竹林寺13项、塔巴林寺8项常规佛事活动,并且两寺所有佛事活动在拟办前的一个月前,再次统计具体活动时间、规模,包括参加僧人、信教群众数,并形成方案预案逐级上报。今年,按照州、县部署要求,顺利完成了“格冬节”安保、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把控其他各类佛事活动,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强化对宗教场所的管理。1、开展财税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设。目前,东竹林寺及七个安曲、塔巴林寺共9个宗教活动点,已完成了四至界限确权登记、法人登记、税务登记、财务公示、财税审计录账工作。配备寺院财务管理人员,并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完成了东竹林寺、塔巴林寺固定资产审查登记和宗教服务平台登记录入工作。2、做实安全生产工作。调整充实寺院消防队伍,联合书松派出所、消防专职中队、民管会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保证至少一月一次常规排查。定期排查两寺消防水池、管道、消防栓、电线线路,自建房等,年内累计隐患排查12次、发现场所安全隐患问题8项,其中已完成整改8项。年内寺院消防安全实战演练2次,塔巴林寺更换酥油灯防护罩5处,东竹林寺大殿更置酥油灯玻璃罩桌9个,七个安曲更换酥油灯玻璃罩桌共42个,消防灭火器31个,书松安曲线路安全整改2处。3、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严格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一延迟”规定,今年2月28日至5月初、8月9日至10月25日两个时间点,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知识宣讲3次,对在寺僧人进行核酸检测20余次。东竹林寺管理局联合寺院民管会成员、书松派出所、书松消防中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在两寺大门口设立卡点,严把进出关,确保稳定可控,助力打好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4、常态化开展爱卫七个专项行动和寺院绿化美化工作。3月份积极组织两寺僧尼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活动,累计种植绿植229棵,为绿美寺院创建打下基础。5、抓实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东竹林寺学经院校舍建设经费10万元、东竹林寺挡墙建设经费30万元、东竹林寺垃圾池建设经费10万元、东竹林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点经费40万元、东竹林寺新建饮水安全设施建设经费27万元,解决了噶达活佛僧舍修缮经费5万元,东竹林寺篮球场建设35万元,塔巴林寺新建僧舍楼建设经费359.15万元,塔巴林寺围栏建设资金8万元,两寺四至界限和永久界桩经费6.4万元。以上项目均已建设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5.98万元,下降1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85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用于统战事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5万元,宗教事务8万元,其他统战事务19.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科普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4,60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6%。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9万元,下降5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5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维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8万元,下降17.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转支出的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东竹林寺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19.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7.07万元,固定资产61.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19.05 | 557.07 | 61.98 | 0 | 29.98 | 0 | 32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