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部门概况 |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②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③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④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⑤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⑥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⑦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⑧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 (一)部门总目标。 1.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2.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3.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紧抓组织保障不放松。5.紧抓工作目标不放松。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 平安创建专项经费:22万元。 2. 综治维稳专项经费:5万元。 | ||
|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全年收入为36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1年我单位全年支出452.23元,其中:基本支出398.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54.03万,占本年支出的11.95%。 按支出经济分类来看,工资福利支出320.32万元,占总支出的70.83%、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0万元,占总支出的29.17%。 | ||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根据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我委的工作纪律及行为规范有了明确的规定,本单位财务实行书记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做到从严掌握和计划开支,按照事先报告领导,严格审批报销的程序办理。对财务管理的审批权限、经费支出管理、差旅费报销规定、固定资产的购置、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报销都有详细的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各科室必须支持和监督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财经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和纪律。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好财务管理的职能,搞好财务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绩效目标、资金用途报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各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运,加强部门绩效管理,如《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通过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并使各项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以此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 ||
|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三公”经费支出5.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1万元,相比上年度“三公”经费8.56万元,减少2.62万元,减少减比率30.58%。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会议费0.073万元,比上年0.47减少0.397万元,减少84.51%。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培训费发生。 | ||
|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 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 |
| (二)自评组织过程 | 1.前期准备 | 确认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 2.组织实施 | 1.确认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要求,明确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主管科室先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再由小组办公室汇总,归纳、分析,形成书自评报告初稿,拟定初评结论,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将审定的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并及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 ||
|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 本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 ||
|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善、细致。项目绩效目标的填制和评价编制人员不够明确,过多依赖于财务人员。绩效目标制定和实际实施过程还是存在一定的偏差。绩效设置培训较少,导致绩效目标设置和评价时专业知识匮乏,不利于绩效管理工作。2、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度不够。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全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差异性大,在设计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不具有针对性,实际操作能力低,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 ||
|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 本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 ||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党组织的带头引领和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 第二,始终坚持锁定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一条主线统领六大板块、六大板块围绕一条主线的合理布局,集中力量把重点工作落实好,才能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动单位更加科学、更高质量、更可持续。 第三,始终坚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用创新的思维去谋划和推动工作,打破思维定势,真抓实干,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做到每件事情都有人做、每个人都有事情做,特别是对重点工作要抓紧抓紧再抓紧、细致细致再细致,凡事定了就要雷厉风行地去干,干就要优质高效地干好。 第四,始终坚持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人社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才能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人社部门和人社干部为民务实担当的良好形象,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 ||
|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无 | ||
|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 |||
|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部门名称 |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 内容 | 说明 | ||||||||
| 部门总体目标 | 部门职责 |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及县委主要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德钦,法治德钦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职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化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监督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10.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根据三定方案归纳 | ||||||
| 总体绩效目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长治久安,扎实推进平安德钦、法治德钦和过硬队伍建设,全县社会实现持续稳定,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省委,省政府要求归纳 | |||||||
| 部门年度目标 | |||||||||
| 部门年度目标 | 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预算年度(2021年)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长治久安,扎实推进平安德钦、法治德钦和过硬队伍建设,全县社会实现持续稳定,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一)部门总目标:1.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2.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3.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紧抓组织保障不放松。5.紧抓工作目标不放松。(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1. 平安创建专项经费:22万元。2. 综治维稳专项经费:5万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长治久安,扎实推进平安德钦、法治德钦和过硬队伍建设,全县社会实现持续稳定,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
| 任务名称 | 项目级次 | 主要内容 | 批复金额(万元) |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偏低原因及改进措施 |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 317.34 | 317.34 | 317.34 | |||||||
|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及县委主要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德钦,法治德钦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职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化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 本级 |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7.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监督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10.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317.34 | 317.34 | 317.34 | 100.00 |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 |||||||||
| 绩效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 产出指标 | |||||||||
| 数量指标 | |||||||||
| 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 | > | 12次 | 次 | 12 | |||||
| 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敏感节点动态的管控 | > | 10次 | 次 | 10 | |||||
| 基层维稳队伍业务培训 | > | 1次 | 次 | 1 | |||||
| 完成县、乡两级平安创建细胞工程年度创建任务 | >= | 30个 | 次 | 30 | |||||
| 开展平安建设督查指导 | >= | 16次 | 次 | 16 | |||||
| 开展网格信息员管理教育培训 | >= | 8次 | 次 | 8 | |||||
|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 >= | 4次 | 次 | 4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指导 | > | 65次 | 次 | 65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 >= | 46次 | 次 | 46 | |||||
| 涉黑涉恶线索排查 | > | 8次 | 次 | 8 | |||||
| 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 | 14次 | 次 | 14 | |||||
| 质量指标 | |||||||||
| 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敏感节点动态的管控工作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基层维稳队伍业务培训工作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指导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年度工作目标完成达标率 | > | 95%以上 | % | 96 | |||||
| 人员培训合格率 | >= | 0.95 | % | 100 | |||||
| 开展平安建设督查指导工作完成率 | = | 1 | % | 100 | |||||
| 网格信息员管理教育培训完成率 | = | 1 | % | 100 | |||||
|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率 | = | 1 | % | 100 | |||||
| 完成县、乡两级平安创建细胞工程年度创建任务的工作完成率 | > | 95%以上 | % | 97 | |||||
| 时效指标 | |||||||||
| 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敏感节点动态的管控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基层维稳队伍业务培训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指导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全面完成县、乡两级平安创建细胞工程年度创建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开展平安建设督查指导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开展网格信息员管理教育培训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 | 2021年12月以前完成 | % | 已按时完成 | |||||
| 成本指标 | |||||||||
|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本 | = | 5万 | 元 | 5万元 | |||||
| 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成本 | = | 5万 | 元 | 5万元 | |||||
| 维稳工作基础建设成本 | = | 5万 | 元 | 5万元 | |||||
| 平安建设宣传成本 | = | 5万 | 元 | 5万元 | |||||
| 督促指导成本 | = | 10万 | 元 | 10万元 | |||||
| 培训成本 | = | 5万 | 元 | 5万元 | |||||
| 专项治理成本 | = | 2万 | 元 | 2万元 | |||||
| 督查指导成本 | = | 15万 | 元 | 15万元 | |||||
| 宣传舆论工作成本 | = | 35万 | 元 | 35万元 | |||||
| 线索排查工作成本 | = | 15万 | 元 | 15万元 | |||||
| 行业领域整治成本 | = | 25万 | 元 | 25万元 | |||||
| 考核督导成本 | = | 10万 | 元 | 10万元 | |||||
| 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排查解决重大矛盾纠纷隐患 | >= | 进一步解决 | % | 进一步解决 | |||||
| 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敏感节点动态的管控 | >= | 进一步加强 | % | 进一步加强 | |||||
| 提升基层维稳队伍业务水平 | >= | 有所提升 | % | 有所提升 | |||||
| 减少社会治安事故发生 | < | 有所减少 | % | 有所减少 | |||||
| 减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 < | 有所减少 | % | 有所减少 | |||||
| 提升网格信息员业务能力 | > | 有所提升 | % | 有所提升 | |||||
| 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 >= | 有所提高 | % | 有所提高 | |||||
| 提升辖区内安全系数 | >= | 有所提升 | % | 有所提升 | |||||
| 减少社会治安事故发生 | <= | 有所减少 | % | 有所减少 | |||||
| 满意度指标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辖区群众满意度 | >= | 85%以上 | % | 90 |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 备注:1.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 |||||||||
| 2.一级指标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 |||||||||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