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10101000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和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提出审议报告;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会同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提出县人大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项目的建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授权,进行执法检查;承办人大代表视察、调查、检查、评议所涉及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国家安全局、县司法局等本委联系部门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开展会前调研,提出调研报告草案,并负责与本委员会相关议题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等的草拟工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负责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审查;配合深化县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接收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和组织审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协助省、州人大常委会或者有关委员会在本县进行立法调研或者执法检查;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督促检查所联系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规定和审议意见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办理和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州人大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2.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质询案,并提出审议报告;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负责拟定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监督工作计划,协助并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报送的涉及本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督促检查所联系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规定和审议意见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办理和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本委员会联系工作相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州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州人大建设和法治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办理其交付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3.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提出审议报告;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和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财政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拟定财政经济方面的监督工作计划,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经济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相关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对县人民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开展会前调研,提出调研报告草案,并负责与本委员会相关议题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等的草拟工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开展全口径预算监督,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债务、政府性基金等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步审查工作;负责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计划财政审查委员会关于预算审查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部门报送涉及本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督促检查所联系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规定和审议意见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办理和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4.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对农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所联系部门进行法律监督和履行职责的监督;组织对涉及本工作委员会的议题进行调查、视察和检查;对县人民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开展会前调研,提出调研报告草案,并负责与本工作委员会相关议题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等的草拟工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负责对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县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对有关部门报送涉及本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承办人大代表视察、调查、检查、评议所涉及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督促检查所联系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规定和审议意见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办理和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州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及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5.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有关换届选举、人事任免、人大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起草或者审议工作;负责与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开展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反映代表的意见;负责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提交和督办、调研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负责组织由本县选出的州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县出席迪庆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相关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督促检查所联系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规定和审议意见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办理和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及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6.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有民族宗教方面工作等方面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起草或者审议工作;对民族委员会联系的工作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主题团报备的涉及民族委员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办理答复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代表提出的有关批评、意见、建议;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检查和跟踪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督促检查所联系部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规定和审议意见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并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参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或(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办理和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县人大及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7.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同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筹备和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起草办公室的文件材料,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负责常委会机关文书的运转、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的政工人事管理工作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学习。负责常委会机关的财务管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对外接待、老干部管理服务和其他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交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委室之间的协调工作;承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
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设工作机构7个。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3个: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3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设置办事机构1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重点工作概述
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宪法第三章第五节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具体规定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十五项职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十四项职权。对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通常把它概括为立法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除立法权外,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上述的三大职权。
1、监督权。
人大的监督权是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主席团行使职权的情况,以及在行使职权中的违法行为和不适当的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的强制性权力,是本级最具法律效力、最高层次的监督。
2、选举任免权。
3、重大事项决定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开展监督工作,依法行使监督权。常委会班子立足职能,综合运用各项法定职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年来,共组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10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审议意见、决议决定8项,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7次。常委会把事关德钦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纳入监督工作议事日程,务求取得成效。一是促进了本级计划和预算的切实执行。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1-8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以及2020年财政预算和其它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常委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就贯彻预算法、规范公共财政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二是促进了民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把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履职尽责,倾力实为。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金沙江片区开办初级中学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全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报告县城搬迁避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等报告。还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组织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集体经济运营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准确评价,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督办部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今年开展督办《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情况的报告》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德钦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依据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授权,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提请的关于调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作了相应的决定。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常委会在行使任免权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年共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其中任职19人次,免职11人次,接受辞职10人次。同时,以召开任命干部述职评议方式,安排了3个部门主要领导到会述职,加强了对选任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选任干部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
4.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继续开展代表学习活动。各代表联系组结合各自实际,就地就近,采取集中与分散等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组织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县村集体运营发展情况,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题组织部分代表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三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县常委会及时将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和代表意见转交承办机关,提出了办理要求。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期限内对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8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无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05万元,占总支出的91.75%;项目支出79.23万元,占总支出的8.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6.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年底招录1人,增加正处级1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调研员2人。二是由于疫情较上年稳定所以本年开展各项工作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6.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年底招录1人,增加正处级1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调研员2人;二是本年疫情较上年稳定相应的日常办公差旅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6%。基本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9.43万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人均4.46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疫情较上年稳定所以本年开展各项工作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项目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47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21.01万元,代表工作支出20.75万元。2.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用于2021年人大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县人大代表160人,乡级人大代表409人;二是人大公报会刊费用于购买人大公报会刊杂志550册卷;三是农民代表补助经费兑补16人每人1200元/年;四是人大履职经费用于保障人大正副处级干部5人工作及机关7各委室工作正常开展;五是人大调研工作经费用于2021年人大调研工作;六是人大代表培训经费用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七是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用于州县人大代表活动;八是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项目资金用于基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以及爱国卫生运动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3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年底招录1人,增加正处级1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调研员2人。二是由于疫情较上年稳定所以本年开展各项工作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5%。主要用于维持县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5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2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91.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本年由于疫情相对稳定工作开展较多,下乡等工作较多导致维修费较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4万元,下降4.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2.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规范公务接待,所以本年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度修车费较上年减少,本年为进行车辆大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万元,占78.62%;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占21.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021年人大工作调研、视察、人大代表培训以及人大代表活动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事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将人大履职经费支出放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以及本年度疫情相对上年稳定各项工作开始有序进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购置办公用品费用、印刷费、会议费、临时工工资、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20.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7万元,固定资产215.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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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20.16 | 4.87 | 215.29 |
| 84.49 |
|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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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l)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其中部门自行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要列明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3)项目预算的编制。项目预算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三、部门决算
部门决算是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各部门和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财政部门的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以及人员、机构等信息的总结性文件。部门决算是国家财政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财政决算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所有决算形式的总称,按行政层级划分,它包括中央政府财政决算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决算;按组织形式划分, 包括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政府各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按其主管部门部署编制本单位决算。各部门在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决算基础上,连同部门本身的决算收支数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并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本级政府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是单位决算的汇总,也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依据和补充,它在各级政府决算中既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又在一定意义上与财政总决算处于并列的地位。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