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团委2016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德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年初预算的通知》、现将德钦县团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县团委的主要职能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共青团信息宣传工作。负责青工、青农战线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青年开展科技学习、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希望小学的争取、建设资金的筹集、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办理希望工程助学金的管理和划拨工作;负责上报希望工程救助对象;办理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事务。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工作的指导;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等。在县综治委领导下,负责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负责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县团委是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2个内部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学校少年股。
2、人员构成情况
县团委属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现有实有人员5人(在职人员5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一)总体说明:2016年部门预算主要为支出预算部分。支出预算主要为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为完成2016年工作任务,县团委支出预算编制,除正常安排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外,还安排了项目经费,全年支出预算74.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28万元(其中包括项目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0万元。由于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导致人员支出增幅,导致商品服务支出增幅,还有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变动,导致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幅。按照部门预算总体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部门预算要求县团委机关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处处做到厉行节约。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个,全部为经常性专项经费。
(三)、“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核定县团委公务接待限额1.05万元,差旅费5万元,为有效控减“三公经费”,县团委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实行归口管理,控制标准、限制陪同人数,完善申请、报批、结算审批手续。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因实行公车改革,2016年度不再预算安排车辆运行费用。
附:部门预算公开表1-8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德钦县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