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结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等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报送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落实情况、备案工作情况;
(二)负责对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制发、报备和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内容包含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备案说明,一式三份。
二、联络员
联络员: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0887—841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