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MB0R204879/202100001
文  号
来 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1-04-01
【部门预决算】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4     浏览次数: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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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0000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及各项业务建设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干部培训;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引进;办理人民防空机构编制有关工作;战时承办组织全国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

1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城乡规划、水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布标及宣传标语设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对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和“门前五包”管理,依法查处市容整治和门前五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监督,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14)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5)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办(风景名胜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规划及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水政及环保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机构改革后内局下属有7个一类公益性事业股室,属全额拨款,分别是:建筑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定额管理站、住房保障股(房地产业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人防管理股、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城乡生态品质。

1、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德钦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

2、城乡“两污”治理。一是德钦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并同意德钦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开展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德钦县城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续建部分继续实施,已累计完成建设管网6.5公里,完成投资800万元。实施德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投资800万元。

3、城市供暖项目。云南省片区供暖(德钦片区)工程,完成投资60000万元。

4、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根据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新建城市公厕2座改造一座,其中新建两座工作均已旅游公厕A级标准建设,改建德盐桥公厕同样按照其标准实施改造,完成投资90万元。同时加强对县城目前运营公厕管理工作,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及“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

(二)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

根据《德钦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及《德钦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任务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内容:共实施5个项目,投资8829.9万元。

1、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厕所提升改造。对全县44个行政村村委所在地的公厕进行提升改造,投资264.01万元,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改造任务6478户,投资6507.0228万元,在本县范围内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地区住房(层数为一、二层)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农房抗震能力,同时,进行节能改造、功能改善、风貌保护提升及其他宜居性和室内外人居环境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按“一户一方案”,鼓励农户自主进行改造,人居环境项目通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进行统规统建。

3、直过民族改厕改院改圈。实施454户,投资655.08万元,实现人畜分离,确保人居环境达到一档标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农村房屋提升改造。实施霞若乡月仁村申洛龙坡上组及夺松村罗拖六组农村房屋提升改造项目,投资21.83万元,切实改善居家环境。

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130.22万元,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推进城镇化。

1、棚户区改造建设。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投资4255万元,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2521万元。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为193户,总投资2509万元,已开工建设。

2、租赁补贴发放。2020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享受户1450户,每户每年补贴1284元,共发放补贴186.18万元。

3、保障性住房管理。根据新修订《德钦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新分配廉租房51套。完成全县2180套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

4、老旧小区改造。实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700万元。

(四)加强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规范有序发展。

1、加强建筑业市场行为管理工作。对新开工及在建的18个工程项目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共办理施工许可证25件,下发整改通知书30余份,停工通知书3份。

2、全面落实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备案5个,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5份、消防设计备案凭证5份,消防竣工验收备案5个,已在德钦县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备案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有40个。

3、继续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2020年受监房建工程25, 建筑面积42916.2㎡,总投资19596.81万元。总受监市政工程22项;其中新办理监督注册工程25项;竣工验收房建工程13项,建筑面积15735.11㎡,总投资5359.38万元;竣工验收市政工程6项;竣工备案17项,备案率为90%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严抓疫情防控工作。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确保疫情期间各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卫设施消毒力度、生活垃圾的收运频次、重点区域环卫设施及人员配备,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对果皮箱、勾臂箱、垃圾车、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填埋场、市政公共设施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以上。

2、强化市容管理工作。全面查纠辖区市容市貌违规行为,共查处流动摊点20余处,出店经营140余处、占道经营200余次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5余次;集中整治市容市貌11次,清除野广告15余处;查缺补漏“门前三包责任”,新签20余户;清理天地广场人行道违规停车50余次,并按县级安排结合周边商户的实际情况加固防车链子,进一步提高了行人安全。明确广告设置要求,对不规范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过街横幅、布幔广告等进行拆除。

3、加大公共设施的管理。由于县城地理条件的限制,路面窄加长下坡,加大了车子事故的发生率,今年撞坏路灯30余次、绿化带护栏8次、大小树苗70根、我局执法部门及时联系交警大队调取监控视频并进行修复工作。加大了机械化设备的投入力度,洒水雾化车,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对路面及时清理和冲刷,避免二次扬尘。使用护栏清洗车定期对道路中央隔离带护栏进行清洗,对沿线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及时擦,确保达到无残留垃圾、无漂浮垃圾、无积灰、路面见本色的要求。

4、加强管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复工复产的同时增加了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堆放次数。尤其是人行道上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行人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局执法股发现一次督促施工方及时清理,全年共清理建筑垃圾40余次,保障了行人安全及城市卫生。

5、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行动。一是制定了《德钦县住建局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德钦县实际情况,对建成区裸露垃圾清理、城乡公共厕所管理、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建设管理,做出了明确安排部署。先后完成县城旱厕改建1座,新建成洗手台4座。组织环卫人员针对县城内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卫生死角开展了多轮集中清扫。根据县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对县城内所有公厕及洗手设施标识标牌集中统一制作悬挂。二是作为此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中“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项工作牵头单位,我单位配合各成员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裸露垃圾清扫、旱厕改建及配套洗手设施建设工作。并结合省、州、县各级明察暗访工作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年底省级考核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六)优化服务,提升为民办事效能。

结合不动产登记局共审核了房产换证登记36份,存量房转让材料审核7份,继承3份,首次登记9份,商品房转让3份;开据房屋首套房证明345件;办理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许可23件,共收易地建设费502011元;办理网备网签共23份;每天报送德钦县房产交易日报、同时配合州住建局为州委组织部进行干部房产查核85份;共收公租房房租11份,共计348682万元;代收罚没收入32500元,代收垃圾处理费155690元;施工许可证共审批了25件。

(七)以责任担当为目标,推进城建队伍建设。

1、深化学习,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敢于担当负责、严守纪律规矩的干部队伍。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2、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三会一课”,落实纪律教育责任,全面推进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化日常管理,开展违规收借贷等问题专项清理。

3、完善机制,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完善支部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3),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5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7.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数1745.85万元对比增加111.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市托管管护运营费增加275.93万元, 由于2021年城市托管管护运营费用中增加绿化管护部分及路面保养部分;基本支出减少164.36万元,由于2021年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57.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7.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7.42万元(本级财力1857.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数1745.85万元对比增加111.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市托管管护运营费增加275.93万元,由于2021年城市托管管护运营费用中增加绿化管护部分及路面保养部分;基本支出减少164.36万元,由于2021年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57.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49万元,与上年数1026.85万元对比减少164.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1年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项目支出994.93万元,与上年数719万元对比增加275.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1年城市托管管护运营费用中增加绿化管护部分及路面保养部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9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9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3.8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52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251.81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1.89万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4.9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8.5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8万元,较上年无增加或减少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较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35.3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只要无接待函的一律不进行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3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我局2021年新增村镇建设项目,因此需要下乡的次数增加,公车运转次数增加,运行维护费随之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1.81万元,与上年325.86万元对比减少74.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1年行政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0111

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40103080796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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