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样表.docx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1000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及各项业务建设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干部培训;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引进;办理人民防空机构编制有关工作;战时承办组织全国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
(1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城乡规划、水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布标及宣传标语设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对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和“门前五包”管理,依法查处市容整治和门前五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监督,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14)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5)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城乡生态品质,具体工作为:
道路交通建设、城乡“两污”治理、城市供水、城市供暖项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公厕建设。
2、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具体工作为:农村、“直过民族”改厕、改圈、改院项目、乡村公厕建设项目。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推进城镇化、具体工作为:棚户区改造建设、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管理。
4、加强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规范有序发展、具体工作为:加强建筑业市场行为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继续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燃气经营监督管理。
5、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体工作为:规范市容市貌秩序、处理群众投诉、城区内流动摊点整治、建筑工地以及运输砂石、渣土车辆的整治、户外广告整治。
6、优化服务,提升为民办事效能,具体工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窗口、优化人防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办(风景名胜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规划及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水政及环保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机构改革后内局下属有7个一类公益性事业股室,属全额拨款,分别是:建筑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定额管理站、住房保障股(房地产业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人防管理股、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全部为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668.3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79%,主要原因:2019年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326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59万元,占总支出的4.59%;项目支出22198.49万元,占总支出的95.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45.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为102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行政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为22198.49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67.54%,项目资金使用逐步到位,项目逐渐开始实施,扶贫攻坚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1%。与上年对比增加14408.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以及基建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月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
9.卫生健康支出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10.节能环保支出207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
11.城乡社区支出976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4%。
12.农林水支出406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6%。
13.住房保障支出57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9%。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
15.交通运输等其他支出均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02万元,完成预算的96.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7.55%;与上年数比增加19.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9%;与上年数比增加3.2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6万元,占85.77%;与上年数比增加19.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占14.23%;与上年数比增加3.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6万元,与上年数比增加19.32万元,主要由于本单位2019年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人员变动11人,车辆变动2辆及2019年白格堰塞湖房屋受损鉴定及验收下乡、六乡两镇房屋提升改造摸底调查及验收下乡两轮、六乡两镇自然村公厕验收下乡。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72人。与上年数比3.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9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4.87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5.88万元,公务接待费3.57万元,工会经费5.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181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25.3万元,固定资产201.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591.36万元,无形资产9.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89.93万元,其中固定资增加8.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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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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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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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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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1818.45 |
20225.3 |
192.25 |
0 |
89.82 |
0 |
104.85 |
0 |
70591.36 |
9.3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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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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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1111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202010261034101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