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岭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748263708J/202300547
文  号
来 源
云岭乡
公开日期
2023-12-20
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岭乡红白理事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09:38     浏览次数: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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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岭乡红白理事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德民发〔2023〕306号关于印发《德钦县红白理事会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乡农村“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工作,切实减轻农村群众婚丧负担,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现就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在全村小组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勤俭节约办理红白喜事的自治制度,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反对铺张浪费,旗帜鲜明反对婚丧大操大办,着力破解婚娶高价彩礼、人情礼金名目繁多等不正之风,约束村(居)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推动全县城乡基层形成崇尚节约的公序良俗,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产生。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红白理事会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具体人数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设理事会负责人理事长或主任1名,名称自行决定。

(二)资格条件。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可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红白理事会候选人,应从全体村(居)民利益出发,将政治意识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推选出来担任。

(三)与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红白理事会作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丰富完善村(居)民自治形式的重要载体。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

红白理事会是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全程指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本村(居)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开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红白理事会在民政部门、文明办和乡镇、村(居)“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倡导婚事新办

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协助当事人举办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鼓励仪式从简,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等陋习。

(三)倡导丧事简办

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积极推行丧葬活动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压缩丧葬时间,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提倡节俭吊唁祭祀,不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形式、多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红白理事会等类似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2.各乡镇要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正常运行,督促理事会成员正常履职,完善红白理事会机制、制度,确保红白事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在摒弃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实践的积极作用,指导村(居)规范建立红白理事会等类似自治组织,完善红白理事会相关制度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切实把治理城乡基层特别是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农村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滥办酒席等摆上重要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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