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2〕78号
云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3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审核报告
德钦县民政局:
根据《德钦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19〕26 号)文件要求,经云岭乡人民政府认真审核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未发现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和领取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不符合条件对象在保的情况,现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新增1人,已录入系统,现共有29户29人,需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7492元。特困人员照料补助补贴1830元,恳请县民政局给予及时发放3月资金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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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云岭乡党政综合办 2022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