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科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根据中共德钦县纪委印发的《德钦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工作方案》(德纪通〔2017〕2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组织开展好我县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调研抽查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分工情况
根据调研抽查工作需要,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成立4个调研抽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情况进行调研抽查,具体分组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 长:李 子 华(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甘 德 武(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 晓 军(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对乡镇的调研抽查。
第二组组 长:王 瑾(县纪委副书记)
成 员:李 四 先(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
和 静(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专委)
负责对第四、五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负责县级部门的调研抽查。
第三组组 长:彭 铁 旦(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此里尼玛(县纪委第三纪工委书记)
李 云 莉(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负责对第一、六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负责县级部门的调研抽查。
第四组组 长:德 几(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黄 斌(县纪委第五纪工委副书记)
余 飞 鹏(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负责对第二、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负责县级部门的调研抽查。
二、调研抽查重点
各调研抽查组,围绕中共德钦县纪委印发《德钦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工作方案》(德纪通〔2017〕25号)文件所列举的4个方面20项表现形式进行抽查。第一组随机选择2个乡镇进行抽查,第二、三、四组按调研抽查任务为纪工委所联系的县直部门总数的30%进行随机调研抽查。
调研抽查中,要针对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提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边整边犯、保持反‘四风’的韧劲和定力不足、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3个方面和5个具体问题,坚持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一些问题,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就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各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择方式,深入各级各部门进行抽查,抽查中紧扣各级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为重点,检查所列举的4个方面20项表现形式自查情况是否属实进行调查核实。
(二)各组抽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贯彻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问题汇总表》《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问题清单》,并形成书面调研抽查报告,于2017年8月30日前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
中共德钦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