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迅速处理一起野生动物死亡事件
一直在您身边的---羊拉之家


5月17日上午,接我乡林草中心通知,在我乡甲功村只木格小组境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尸体。接通知后,我中心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察确认死亡动物为保护动物----麂子,因被野狗撕咬要害部位导致死亡,排除其他死亡原因。



为防止病源污染环境,保障环境公共卫生安全,避免生动物尸体腐烂增加传播病毒的隐患,我中心联合林草中心工作人员将麂子尸体采取了挖坑深埋撒生石灰等措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温馨提示:
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切勿擅自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健康的文明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