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1年第1号
(总第141号)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0二一年 3 月 24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30日至6月10日,对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发改局及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发改局属于德钦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8人(行政13人、事业5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23人(含3名退休返在职),实有车辆1辆。发改局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德钦县财政部门下达发改局2019年预算总额1 183.2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566.59万元,追加调整预算616.6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 183.24万元,总支出1 866.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 332.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 648.98万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发改局认真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物价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确保德钦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但还存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预决算差异率较大、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挤占、挪用专项经费、虚列支出、应缴未缴存量资金、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账表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1.往来款长期挂账2 070万元。
2.尚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3.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1 500万元。
(二)预算编制及批复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2.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12.48万元。
2.虚列支出金额95万元。
(四)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47.19万元。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账表不符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责成发改局在审计报告整改期限内纠正上述问题;针对预算差异率较大及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的问题责成发改局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准确编报本部门预算,并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12.48万元的问题责令发改局积极争取资金,并归还资金原渠道;针对虚列支出95万元的问题在采纳被审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责成发改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发生此类问题;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47.19万元在采纳被审单位反馈意见(存量金属项目尾款)的基础上责成发改局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尽快安排使用,避免造成资金闲置;针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问题责成发改局及时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针对账表不符的问题责成发改局在以后年度编制会计报表时,认真进行账表核对,保证账表相符。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改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2 070万元的问题根据《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部门2018年以前借支前期费处理意见的批复(德政复〔2019〕25号)》,其中2 000万元待部门项目资金到位后收回、70万元待政府批准借改拨处理后下账处理;针对尚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发改局全局职工正在办理公务卡;针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1 500万元的问题待部门项目资金到位收回后再上缴财政统筹使用;针对预决算差异较大、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账表不符等问题发改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规范;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112.48万元的问题发改局正在整改中;针对虚列支出95万元的问题已于2020年10月10日拨付至德钦县水务局、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47.19万元的问题因存量资金均属项目尾款,发改局在2020年9月份将项目尾款转付至相关单位和部门(其中,支付设计费119万元、转付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治理项目尾款84.59万元、转付德钦县水务局石漠化治理项目尾款120.48万元、转付县农业农村局石漠化治理项目尾款9.5万元、上缴县财政存量资金13.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