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0年第10号
(总第135号)
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8月21日,对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的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巨水村南侧,沿芝曲河两侧河堤布设,道路宽度5.0m-7.0m,道路总长为1991.135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单位为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云南乐城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迪庆正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要完成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管工程及交通工程。
2013年9月2日,《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迪发改投资〔2013〕100号)批准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德钦县市政道路(梅里小学至县成安置新区),长1617米,宽12米,沥青路面。
2016年9月14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的批复》(德住建发[2016]120号)批复规模及内容:道路总长1620米,红线宽度12米,总投资为2 333万元。
2016年10月10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迪建复〔2016〕28号)批准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德钦县城巨水中路建设项目道路总长为1624.78米,道路宽度12米,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道路设计年限为10年。投资概算2 331.33万元,其中:第一部分费用(工程直接费)1 878.71万元;第二部分费用(工程其他费用)279.93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基本预备费172.69万元,工程预备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核销。
经审计,该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合计20 956 519.65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7 836 288.31元,建设工程其他间接费用 3 120 231.34 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8 627.5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 218 046.00元,勘察费120 000.00元,监理费 496 774.11元,可行性研究费300 000.00元,设计费400 000.00元,工程造价咨询费292 347.80元,电力搬迁费44 220.19元,第一小学公厕拆除经费58 715.74元,施工图审查费53 500.00元,其他待摊投资128 000.00元为协调经费)。
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的完成,完善了德钦县城道路网,更好的解决县城区域内的交通,也加快了城市开发建设的进程;项目建设程序基本符合规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435 449.15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 435 449.15元的问题,责成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依法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审计建议:一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对形成的交付资产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归档保存。二是及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贯彻执行,以便在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成本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三是该项目存在合同订立滞后的情况,建议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订立、履行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四是该项目存在的费用跨期核算及财务核算依据不充分的情况,建议在今后的财务处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范处理账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435 449.15元的问题,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金额对账务进行了调整。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已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