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1501000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年本单位主要负责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普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不断提升,争取取得更大成效!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3、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4、以示范带动发展,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工作。6、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7、聚焦热点难点,扎实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德钦县司法局。
纳入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0304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3043.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74494.43元,增长11.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4494.43元,增长11.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3名新招公务员,项目里增加了转移支付支付资金,有2位离休干部去世兑现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03043.21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5794.14元,占总支出的83.54%;项目支出2107249.07元,占总支出的16.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4494.43元,增长11.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4028.9元,增长5.78%;项目支出增加690465.53元,增长48.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3名新招公务员,项目里增加了转移支付支付资金,有2位离休干部去世兑现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5794.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23750.44元,占基本支出的89.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2043.7元,占基本支出的10.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1459.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依法治县、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671118.98元,用于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保障业务工作正常运行;装备费225600元,用于购买一辆车及一台路由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448014.56元,用于法治政府建设业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规范化司法所建设217037.53元,用于燕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团队经费380000元,用于雨崩经营自建房专项整治律师服务;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99688元,用于禹功村和夺松村宣传教育文化场所建设;平安云南建设经费50000元,用于飞来寺宣传标语整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03043.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74494.43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新招3名公务员,工资增加,项目中增加抚恤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679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6%,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其他司法各项业务工作,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36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养老、事业及其他各项保险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168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803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元,决算为25436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76%,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73159.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12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元,支出决算为25436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8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7315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1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购置一辆新车,其中180000元由州司法局支付,2023年州司法局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将180000元车辆款上缴,我单位从装备款中进行了支付,由于年初未有购车计划,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8760.73元,增长197.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40.27元,减少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99元,减少76.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一辆新车,其中180000元由州司法局支付,2023年州司法局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将180000元车辆款上缴,我单位从装备款中进行了支付,由于年初未有购车计划,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展内容。
2.购置车辆1辆,但支出费用180000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2022年购置一辆新车,其中180000元由州司法局支付,2023年州司法局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将180000元车辆款上缴,我单位从装备款中进行了支付产生车辆购置费但未有新增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等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股室开展业务活动、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497.73元,比上年增加274522.55元,增长73.02%,主要原因是业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局各项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业务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钦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576388.81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576388.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5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3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129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456.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456.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456.3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456.3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1501111
德钦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41017053042447.xls